国家邮政局摸底2014年快递市场作者:hktygs 来源:www.hktygs.com 日期:2014/3/20 18:13:38 点击:11585 属于:行业资讯
国家邮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邮发〔2014〕4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凡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均应参加2014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
为优化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审核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顺利开展2014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国家邮政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邮发〔2014〕4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航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结合中央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知》对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范围、工作时间、工作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凡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经邮政管理部门核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均应参加2014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各相关企业应积极做好自身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的自查,并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如实填报所属直营分支机构和加盟企业信息。
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应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或盛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年度报告相关报表并提交,并通过当面或邮寄方式向发证机关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鉴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通知》省去了年度报告材料中审计报告的提交。同时,盛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还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其许可企业即盛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年度报告材料交由市地邮政管理局接收和初审。
对于年度报告符合规定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通知企业现场办理年度报告标记手续。《通知》对拥有省内许可和国家邮政局许可的,且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核流程优化方案国邮发〔2014〕3号中“绿色通道”条件的企业,简化了办理手续。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既要贯彻落实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结合快递企业经营地域规范清理工作,对企业经营地域严格审核。同时,邮政管理部门也要强化服务,提高效率,改进年报审核方式,减少办理环节、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和年度报告审核效率,缩短年度报告办理时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